細談香港當地流行文化 - 多元媒體創作人:林祥焜
林祥焜,英文名是Elphonso,但更多人稱他作「長棍」。集音樂人、漫畫家、平面設計藝術家、時裝設計師等多個身份於一身,是香港土生土長的一代流行文化中堅份子。先後組成Surviour、Charisma
林祥焜,英文名是Elphonso,但更多人稱他作「長棍」。集音樂人、漫畫家、平面設計藝術家、時裝設計師等多個身份於一身,是香港土生土長的一代流行文化中堅份子。先後組成Surviour、Charisma、高潮樂隊以及最新的Big Rod「大支嘢」樂團,當中打着朋克搖滾旗幟的高潮樂隊的單曲更一度登上商業電台流行榜。曾先後於星島日報、東Touch、Milk、成報、新MONDAY、蘋果日報及音樂殖民地等多個媒體中連載插圖、漫画、碟評及個人專欄,數年前更曾擔任時裝品牌2%ODF的設計師。而作為本地畫壇的要員,他善於畫出滿帶美感的性感少女圖,2006年推出的「GOODGIRL」畫集大獲好評,更聯同多位本地畫家於2010年舉辦以色情電影為主題的「囡囡展」,引來不少迴響。在兩個多小時的訪問之中,林祥焜粗口滿天飛,但當中粗鄙卻絕不庸俗;沒有滿口偉大使命感和仁義道德,卻對香港現今的病態流行文化發展一針見血;實話實說沒半分掩藏,懶理抨擊卻對自己相信的教條堅定不移。髒話背後,滿有智慧。
知道你很喜歡 Punk 搖滾文化,為何會如此喜歡 Punk 文化?
其實現在我也不像從前般如此死忠於 Punk 搖滾了,你看我今天這身打扮完全是50年代貓王的那一種 Rockabilly 造型,而我最近樂隊寫的音樂也是一些 Rockabilly 的音樂類型。我發現多年來,我玩的搖滾樂類型是不斷朝着早期的搖滾樂類型而轉變的,現在玩的50年代Rockabilly 音樂可算是回到搖滾樂的根源。其實全球各地不少 Punk 樂隊在成名後都轉玩Rockabilly音樂,這點很有趣。
對於香港的搖滾或 Punk 文化有甚麼感覺?
我覺得搖滾是一種Lifestyle,在香港來說也是一個平衡生活的方式,我有很多差不多年紀的朋友都因為要努力工作,或要養妻活兒而放棄了玩搖滾樂,當然,這也部分是因為香港本身這個地方的文化氛圍對搖滾樂文化的支持不足,但我覺得其實總可以抽一些時間出來,不用完全放棄的。另外,組樂隊也不完全是搖滾文化的全部,我已說過搖滾是一種Lifestyle,你還可以穿代表你喜愛的搖滾文化的衣着造型,或者去聽相關的唱片,也是搖滾文化的一種表達,可以是很隨心和忠於自己的,當中沒有很特定的形式規限。
有很多忠於搖滾文化的人都認為搖滾是一種很精神上的追求和態度,很多外在的追求例如是對以往一些搖滾樂icon衣着上的模彷都是多餘的,甚至對此嗤之以鼻,你對此有甚麼看法?
我覺得不用理會別人的看法,因為搖滾文化就是忠於自己。而可能因為我本身從事創作又有畫畫等等,我是很着重形象的,用相應的衣着造型再去配合搖滾樂的表演絕對能增強當中的感染力。簡單來說時裝是來自音樂的,而音樂跟形象也是緊扣的。現今的搖滾樂其實連帶很多其他範疇的藝術,當中環環相扣,例如一些人還會買唱片除了是因為歌曲的質素之外,也因為欣賞整隻唱片的包裝,以及一些唱片內的視覺藝術創作,當所有不同範疇的藝術跟音樂結合時,威力才是最強的。
有沒有甚麼人或樂隊對你的音樂創作或品味影響最為深遠?
有兩隊,首先是歌德樂團「Bauhaus」,其實「Bauhaus」帶給我那種震撼的感覺是很難用言語表達的,由音樂到他們的造型都是有很強大的感染力的,而可能因為他們已經太完美,加上後人要再玩這種音樂類型已經被這框框所限製,所以現在的歌德搖滾樂隊已經很難再超越「Bauhaus」了。而除了「Bauhaus」外,就是無數 Punk 信徒都喜歡的英國朋克樂隊「Sex Pistol」。
為甚麼如此喜歡「Sex Pistol」?
其實現在很多人都不明白 Punk 搖滾是怎樣的一回事,新一代的New Skool朋克純粹只是為了帶給大家開心興奮的感覺,是一種享樂主義;但在 Old Skool Punk 的世界就是代表破壞建制,以及賺錢。我們不談世上第一隊 Punk 樂隊「Ramones」,大家看看將 Punk 搖滾帶到高峰的「Sex Pistol」,其實當中所有所有都經過計算,最後都是為了賺最多的錢。「Sex Pistol」的經理人自己都說,那些反叛、反建制、不守規矩的形象都是刻意經營的。
可以再解釋一下嗎?
可能以近代的音樂人 Marilyn Manson 為例大家會更易明白。每次表演時他的形象都令人咋舌,會放火、大講髒話、甚至拿出假陽具出來玩弄,不斷在做一些嘩眾取寵的事情,但他的日常生活卻跟一個普通人沒有分別,一切都是為了建立一個形象,並利用這種形象去令他的音樂再攀升到另一層次,而這種手法其實「Sex Pistol」一早已經做過。「Sex Pistol」崛起的時代由於英國的經濟很差,所以當時「Sex Pistol」這種反建制的形象就大受歡迎。樂隊的經理人就曾經推出過一套電影名為「偉大的搖滾騙子」,當中已經說明了這種真相。但我還是喜歡「Sex Pistol」那種反建制的態度,同時也欣賞他們的聰明。
你早前的漫畫作品《菓醬》就以搖滾樂為主線,並以97,98年為時代背景,算不算是對那時香港搖滾樂圈子的一種懷媔?
其實沒有這麼偉大的意義,那時候是漫畫公司的人要求我畫一本以搖滾樂為主題的漫畫,但其實我是不太情願的。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要畫那些樂器是很麻煩的一件事,一般的助手是不會懂得分辨甚麼是貝斯,甚麼是結他,也不知道整套鼓的結構,因此根本不能畫出來,所以我就帶了他們到琴行,讓他們了解那些樂器。其實我真的不想畫的,我亦沒有甚麼對搖滾樂的使命感,一切都只是因為漫畫公司的要求,當中選97,98年做背景也沒有特別意思。但於第四、五期中我就加了一些自己很想說的內容在漫畫裏面,就是講述主角到了內地經歷了一次洗滌心靈之旅,這也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是怎樣的經歷?
那時候有一個朋友經常於深圳舉辦搖滾音樂會,因此我和其他朋友就經常跟他一起到深圳,會去買一些盜版的音樂唱片和到酒吧消遣,這些經歷絕對讓我大開眼界。那些酒吧是連內地的搖滾icon崔健也會光顧,並經常有樂隊進行表演,那些跟你搭訕的人不分男女竟然是可以跟你討論Nick Cave(有英倫歌德之王之稱的搖滾音樂人),在香港哪來女孩子跟你談Nick Cave?還有一些跟內地來港瘋狂購物
的大叔一樣打扮的中年男人,他們會跟着酒吧播放的歌曲一起高唱,而在表演樂隊出場後他們也非常投入,甚至進入瘋狂狀態,這實在叫我大開眼界。除此之外,內地一些樂隊帶我們去買一些盜版的搖滾樂唱片,當中所涉及的音樂類型之廣實在令我驚訝不已,其實內地的搖滾文化已經超越了香港。
高潮樂隊好像有一段時間都沒有新作,其實現在樂隊處於甚麼狀態?
高潮樂隊已經解散了,其實現在也沒有幾多人還會記起高潮樂隊了。香港這個地方是很奇怪的,我們沒有一些能長時間持續流行的事物,根本就活脫是個文化沙漠,如果你的樂隊不是當時得令或跟娛樂圈有甚麼關聯,那個保鮮期就就會很短。就像香港舉辦的搖滾音樂會,都只是邀請最當時得令最當紅的樂隊作表演,一年前出碟的樂隊?大家早就忘記了,這絕對是一種悲劇。另外,香港人也很懶得去溫故知新,意思就是所有人都只留意他們當代的文化,60年代的人就聽60年代的音樂,今天如是,香港人是不懂得文化保育的。再加上最後我們找不到合適的隊員,所以就解散了。
那其實經營高潮樂隊當中有沒有涉及一些商業計算?
絕對有,單單是找來黃榕(曾為香港的泳裝女模)當主音已經是一個商業計算。當時有很多人批評我們不是真的在造朋克音樂,這就正正是因為他們不明白到底朋克文化是怎樣的一回事,這點剛才我已經提過。Punk 文化的精髓在於當中的顛覆性,我們高潮樂隊請來一個不懂唱歌,但演出時會只穿上一個bra的女主音,這在香港是前所未有的,這樣還不是顛覆?我們堅持我們的 Punk 打扮,其他人把我們當怪獸般看待,卻讓我們登上了娛樂版,歌曲更登上商業電台的流行榜,那不是顛覆是甚麼?基本上在香港,娛樂圈跟真正造音樂是分割的,如果你要將自己的音樂帶入主流,就要懂得去增加自己的話題和娛樂性,讓自己能跟娛樂圈連結,讓自己有報導價值。
那最近有甚麼關於音樂的計劃在進行?
正如之前所說,現在組成了一隊玩50年代 Rockabilly 音樂的樂隊,名叫「Big Rod」,中文名稱是「大支嘢」。但今次組團的心態就有了改變,我依然會透過自己的人際網絡及不同渠道發佈樂隊的消息及作品,當然如果有更多人留意我們我是無任歡迎,但即使沒有人支持我們也不打緊,今次純粹是一種自娛的性質。Big Rod亦即將會推出最新專輯,今次不會着重於知名度或賺錢,但如果能讓更多人留意或享受Rockabilly這種音樂,我會感到很欣慰。因為在香港做地下的搖滾樂根本不能維持生計,所以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for fun,滿足自己。
繼「High Dynasty」之後,你於年多前成立了名為「Rats」的音樂廠牌,有甚麼新動向嗎?
我們希望帶一些好的音樂來香港,首次舉辦的音樂會就邀請了內地的樂隊「后海大鯊魚」來香港表現。而最近我們就將會於香港的藝穗會舉行一個 Rockabilly 音樂會,現定於7月28日舉行,屆時我的樂隊會首次於香港表演,並聯同一隊來自菲律賓及一隊來自台灣的 Rockabilly 樂隊一起演出。之後我們也會推出一張合輯,當中集合了亞洲各地如泰國、印尼及菲律賓等地的Rockabilly樂隊的作品,讓大家了解 Rockabilly 音樂於亞洲發展到甚麼程度。
由你出道至今畫了很多女性插畫,2006年推出的作品結集「Goodgirl」更是反應極佳,為何如此喜愛有關性感女性的畫作?
在年小自己畫畫的時候覺得女性是特別難畫的,所以就特別地去苦練,到後來我又喜歡了一個日本漫畫家名叫「江口壽史」,他的畫作對我影響甚深,他畫的女孩清新得來又有時代感,當時有不少人批評我刻意模彷他。事實上在我畫功還很幼嫩的時候是很受他影響,他的作品也是我參考的對象,但到了今天我已建立出自己的風格,沒有必要再模彷他了。而近年又再出現一位畫女性很有個人風格的畫家,叫作Rockin’ Jelly Bean。他永遠都已蒙面示人,而且他的創作風格卻非常大膽且美式,在美國、日本已經有很多人對他耳熟能詳,而目前在台灣甚至香港等地都愈來愈多人留意,他的作品非常露骨,會有大乳房的女性,甚至連性器官也畫出來,但卻非常有美感,不會讓人感到噁心,同時他也是一個玩搖滾樂的音樂人,是一位我近來很喜愛的畫家。當然我不會去模彷他,因為他作品的個人風格太強烈,然而我就擱取了他創作上的內涵,而且比他更加露骨,發展成我今天的風格。
2010年你跟多位本地的 Artist 一起舉辦了「囡囡展」,並以一些經典的色情電影為主題,感覺怎樣?
其實沒有太大感覺,就是很好玩啦。其實這次的展覽是有迴響的,但我們之後沒有一些後續的活動去支持,而令這次的企劃很快就曲終人散。其實我當時用了很多渠道去宣傳這次展覽,更找來一本香港的色情刊物去報導「囡囡展」,其實如果懂得把握的話是可以引來更多討論和更多媒體去報導,對社會做成更大的影響,可惜最後這次企劃就是慢慢無聲地消失於香港這個文化沙漠之中。
相比起外國,如美國及日本都有情色攝影大師 Terry Richardson 及米原康正等等,你認為香港在這方面的文化發展有甚麼分別?
香港是沒有這種情色文化的。就像我時常畫一些性感的女性,但在香港從來不會有客戶來找我舉辦有關的活動,例如是在一些商場中展出,來一個雅俗共賞,但這在香港是不會發生的。他們會認為教壞小朋友,反倒邀請你去作一些沒有意義的所謂「得意」作品,坦白說為了謀生我也在從事不少這些沒有意義的創作。主流永遠不會去碰這些跟情色有關的創作,但是不是沒有這種需求呢?不是!香港對此絕對有很大的需求。香港人就最愛自打嘴巴,口裏時常高呼要自由,但很多時候自己早已經畫出一些框框去剝削自己的選擇。香港是自由的社會,這些情色作品為合不可於主流的社群或大眾的媒體中展出?你害怕甚麼?人家Rockin’ Jelly Bean已經證明了這是可行的。我不認為一個漂亮的女孩不能吸引大眾,當很多人買的雜誌也在拍攝女藝人的胸部時,就證明了香港很有這個需求,人家台灣現在也有深宵的成人節目,內地的足球賽事直播也有性感女主播作主持,但香港就硬要去抑壓,這樣只會物極必反。在現代社會大家都明白「性」是人人都需要的,但我們要去教育大家這種情色創作是可以有幽默感的,並可以藝術的形式去表現出來的,為可香港人還那樣落後?當現在大家還享有自由時,為何還要作繭自縛?
你早前曾是時裝品牌2%支線ODF的設計主腦,當時設計上的自由度大嗎?
表面上的自由度好像很高,但實際卻不是這樣。公司每季也會跟我定下一些設計的大方向,但他們定下的方向都是愚蠢的。其實他們找我跟我的朋友作設計師時,就應該是要讓設計上更瘋狂更富玩味才找我們的,但他們卻要做一些其他品牌已經做過的事情,是很愚蠢的。例如我想將一些搖滾樂的元素加入服裝之中,他們卻跟我說那一季的設計主題是「Sweet」,「Sweet」有甚麼吸引力和話題?我自己也是一個喜愛時裝的人,我不覺得你將甜品放在時裝上會很有吸引力。那只是你想不到適合的主題而硬推意念,除非你該季是跟一間甜品店聯乘,那還合理。一些很簡單的手法如將ODF的不同人物打扮成不同的搖滾巨星,再印於服裝之上,他們都沒法想到,就是缺少了一份時裝設計上的觸覺。
有沒有想過推出自家品牌的服裝?
我現在不會這樣想了,我會偏向等客戶來跟我招手,而不會自己貿貿然去創立一個品牌。你可以說我是不夠膽,但我覺得不需要。其實我於約十三年前曾經創立過一個時裝品牌叫作「Chain Saw」,還開設了自己的店舖,但因為當時很多事也不懂處理,所以營運了不足一年就宣告壽終正寢。正所謂花無百日紅,沒有那個品牌可以紅足一世,人家可以沒有理由就不買你的出品,我現在已沒有那一份魄力去再創立一個時裝品牌。但若果現在有客戶投資找我去設計,我覺得是可以的,更會全力參與。
早前有關二次創作的問題鬧得熱哄哄,你對香港這種文化以及政府的取態有甚麼感覺?
其實二次創作是沒有問題的,本地漫畫家甘小文就可以說是一個二次創作的最佳例子,但他的作品當時還大賣呢。更何況現時坊間的二次創作不是為了賺錢?其實都不過是一些幽默感的表現吧。即使如美國這樣專重知識產權的國家也沒有類似的管制,你就知道政府只是借機收緊言論自由。
好的,非常感謝林祥焜花了這麼多的時間跟我們大談多方面的流行文化。
攝影:Hypebea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