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ddy 因涉及賣淫相關控罪,被判入聯邦監獄 4 年 2 個月
整整 50 個月。
重點摘要
- 音樂界巨擘 Sean “Diddy” Combs 因涉及賣淫相關控罪,被判入聯邦監獄 4 年 2 個月
- 是次判刑源於他在 7 月就兩項非法跨州運送他人從事賣淫的罪名被裁定罪成
- 他就更嚴重的勒索與性販運罪名獲判無罪
音樂界巨擘 Sean “Diddy” Combs 於 10 月 3 日(星期五)被判入聯邦監獄 4 年 2 個月(合共 50 個月),為這場備受關注的法律戰畫上句號,同時凸顯娛樂產業的權力濫用問題。
是次判刑緊隨 Combs 於 7 月就兩項為賣淫目的而跨州運送他人罪成,相關控罪源自「Mann Act」。他則就更嚴重的勒索共謀及性販運罪名獲判無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主審法官 Arun Subramanian 接納多名倖存者的慘痛證詞,其中包括 Combs 的前女友 Casandra “Cassie” Ventura,並指出必須判處沉重刑期,釋出「針對女性的暴力將面臨真實追究」的訊號。法官亦提及 Combs 的過往,以及他對 Ventura 女士的「殘暴毆打」,指其「犯下嚴重罪行,對兩名女性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雖然他最終僅在「Mann Act」項下被定罪,Diddy 對於較嚴重的勒索共謀與性販運罪名則獲判無罪。法官感謝受害者勇於發聲,強調「門後的暴力不必一直被掩蓋;即使曾是受害者,也不必永遠如此。」
Combs 已在聯邦羈押逾一年,將可扣減已服刑期,意味著他仍需服刑約 3 年。他同時被判罰款 500,000 美元,並接受 5 年監管釋放。在庭上作最後陳詞時,這位藝人就自己過往「令人作嘔、可恥、病態」的行為致歉;惟檢方指其宣判後的計劃安排顯示欠缺悔意。最終刑期介乎於檢方所求的 11 年與辯護團隊爭取的即時釋放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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