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 Jacobs 與 Nirvana 笑臉標誌訴訟正式達成和解
經過六年的法律鬥爭,兩方律師終於平息此案。
Nirvana 結束對 Marc Jacobs 時長六年的訴訟,指控後者使用與其「X」眼部笑臉標誌極相似的插圖設計。在週二向洛杉磯聯邦法院提交的通知中,兩方律師皆表示,他們已接受結束案件的提議,但交易條款並未對外公開透露。
這支搖滾樂團於 2018 年首次對 Marc Jacobs 提起訴訟,當時此品牌推出「Bootleg Redux Grunge」短袖上衣和運動衫,其中帶有笑臉圖案,Nirvana 聲稱這些圖案侵犯其商標。
此事發生不久後,加州平面設計師 Robert Fisher 聲稱自己是此「笑臉」Logo 的合法創作者和版權所有者。Marc Jacobs 隨後於 2019 年反訴本樂隊,聲稱版權主張無效,因 Nirvana 無法驗證 Logo 的創作者。
樂團律師仍然堅持他們最初的主張,即已故主唱兼吉他手 Kurt Cobain 創作此標誌。如果 Robert Fisher 確實創作此標誌,Nirvana 法律團隊認為這可能是在他受僱於 Geffen 擔任藝術總監期間發生的,因此此標誌屬於品牌的財產。
去年 12 月,Kronstadt 法官在這些主張上站在 Nirvana 一邊,後來駁回 Robert Fisher 對裁決提出上訴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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