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喬丹體育起訴 Amazon 使用「喬丹」字樣銷售 Air Jordan 系列球鞋侵權
全案仍在審理中。
就在四月初時,中國喬丹體育與 Jordan Brand 才結束了長達 8 年的商標之爭,最終正義得到伸張,法院裁定後者勝訴,然而當所有人認為事情告一段落時,今回喬丹體育便向 Amazon 和酷買網(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Jordan Brand 旗下 Air Jordan 系列球鞋時,使用「喬丹」兩字作為敘述的行為提出告訴,最初一審判決喬丹體育敗訴,經上訴後二審 Amazon 和酷買網主張「喬丹」為 Michael Jordan 姓名中譯的使用權而非商標侵權,全案仍在審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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