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體育狀告 Nike 侵犯商標專用權並要求賠償
難纏的「李鬼」告「李逵」。
Michael Jordan 與中國喬丹體育長達四年的商標權之戰在 2016 年末迎來最終審判,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判定喬丹體育對「喬丹」商標的註冊違反了商標法、損害了 Michael Jordan 的姓名權。但輸掉官司的喬丹體育似乎並不服氣,在去年因一封律師函接機反咬 Michael Jordan 後,最近又將 Nike 中國告上法庭。喬丹體育認為 Nike 擅自使用具有高識別度的「喬丹」標識作為關鍵詞進行商品推廣,侵犯其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並要求 Nike 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 30 萬人民幣。而作為被告的 Nike 則在聲明中表示,「喬丹」標識用於官網,僅作為後台關鍵詞,不對大眾可見,因此並不構成任何商標侵權或是不正當競爭。此案於今月早些時候在福建晉江法院知識產權庭開庭,但尚未宣判,也請各位留意 HYPEBEAST 的後續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