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 Damon Dash – Business vs. Artistry
如果你對 hip-hop 和音樂產業稍有涉獵,那麼你一定聽說過 Damon Dash 這個名字,以及他在說唱明星 Jay-Z 旗下 Roc-A-Fella Records

如果你對 hip-hop 和音樂產業稍有涉獵,那麼你一定聽說過 Damon Dash 這個名字,以及他在說唱明星 Jay-Z 旗下 Roc-A-Fella Records 時的豐富經歷。而在今年四月與其與亦師亦友的 Jay-Z 被指“背叛” Roc-A-Fella Records 後,公眾也在不斷地猜測二者關係的現狀。但 Damon Dash 本人卻未受這些謠言影響而裹足不前,包括發起 DD172 ,與職業為時裝設計師的前妻 Rachel Roy 創辦時裝品牌,開設藝術畫廊等。而 HYPETARK 的團隊有幸在 Damon Dash 來到香港參與 adidas Collide Project 時進行了採訪,並就其與中國的關係,對當前音樂圈的看法以及商業和藝術間的微妙共生關係的話題進行了討論。
能簡單描述一下您與中國大陸及香港之間的聯繫嗎?
過去四年中我已四次到訪香港,我近期並沒有太多音樂方面的靈感,因此我想看看這片土地是否會想傳說中的那樣神奇。我並不想說美國的壞話——但這裏的確給予了我很多音樂方面的靈感,並讓我流連忘返。其他方面,我也在此尋覓了一些人才與機會,我認為香港與紐約東區很像,一切都在這裏彙聚。我還去了北京、上海與當地的人才溝通,一起做音樂,在各個方面合作等。例如與 MC Yan ,他是我的好哥們,我喜歡他看待事物的方式,他總是在創造新事物並傳授給他人,他設計的眼鏡、傢俱、內衣及音樂都很酷。他從事藝術已久,是一位真正的原創者與值得尊重的人,因此我們保持了密切的合作。他帶來的年輕人也十分優秀,並能時刻保持謙卑的態度。
您本次來到香港是為了參與 adidas 的 ‘Unite All Originals’ 活動,這項企劃是如何起步的呢?
我一直是 adidas 的忠實粉絲,而這項企劃又設計到藝術方面,當然我們要進行合作。正巧我打算在這邊開設一個畫廊,因此他們將宣傳展品放在我的期間限定店面中,也包括了 Raquel Horn 為 DD172 打造的作品,並同樣將會在我位於紐約及查爾斯頓的畫廊中展示,這正是 ‘Unite All Originals’ 的涵義——將不同藝術家的作品匯聚在一起,創造美麗的事物。
藝術和商業如何共存呢?
一位真正的藝術家是想要保持良好創作狀態的,但問題在於想要維生的話就必須和不願與之交往的那些人打交道。你必須分出一部分時間在處理這些讓人反感的商業事務。對於藝術家而言,想要將自身作品的價值具體化,就必須向商業妥協,這就是我不再做音樂的原因——我不想再跟那些只考慮錢的人相處,我只想憑著興趣做音樂,而不是從中榨出每一分錢。我認為如今的我更能理解這一點。
當你擁有創意時,你只需考慮如何付清帳單,假設商業化處於你的容忍範圍內並不破壞其藝術性時,我認為是可以將價值貨幣化的。因此,有些事情我是為了賺錢而去做,而有些,則是單純想把自身的靈感具體化。只考慮金錢之外的東西,並且不妥協於商業,這種行為無疑是崇高的。當一支音樂是為迎合電臺和觀眾喜好所譜寫時,就不能稱之為藝術了。雖然藝術沒有規則與局限,但從事藝術時必須在某點妥協。互聯網無疑是偉大的發明,它可以讓每個人都沉浸於藝術,同時不需要任何形式的妥協,但每天夜幕降臨時,你仍需操心未付的帳單。真正的男子漢應當會考慮自身與家人的境況,因此必須在商業和藝術間保持一定的平衡,讓家人過上舒適的生活,而非自私地沉浸在自己的靈感與創造中——我認為這正是藝術性的真正體現。此外,你必須明白何時是必須堅持的,何時是必須妥協,但是說著容易,最終我們還是會選擇後者。
談談藝術吧,您如何看待今年的 hip-hop 文化呢?
很難評論,因為我太老了。hip-hop 是面向 15-25 歲年輕人的文化,別誤會,我可能依舊處於 hip-hop 的圈子中,但當我 40 歲時,很難始終做到迎合當下的新一代受眾。因此你必須培育新人進入 hip-hop 圈中,我 25 歲時的思維方式與精神狀態與現在是截然不同的。作為成年人去聽當下的 hip-hop ,我不一定會完全贊同歌詞想要表達的,但這種精神必須得以保持。我愛音樂,也愛這種文化,但我聽到歌詞唱到毒品時總是忍不住會想“該死,現在的年輕人都玩這個?”這是我唯一無法接受的。在我們的時代,提及毒品都是讓人羞恥的,而非現在這樣是“很酷”的事情。但我依舊看到了許多有才華的年輕人。我個人就十分推崇 A$AP Rocky ,因為他來自 Harlem ,雖然我無法理解他的招搖態度,但這不妨礙我尊敬他。同時我也很喜歡 Kendrick Lamar ,他的歌詞寫的非常棒,著裝也符合 R&B 風格。但我已經不再那麼執著於 hip-hop ,因此我更多地參與了搖滾和時尚方面的企劃。
您的意思是 hip-hop 有著年齡的限制嗎?
我個人認為是沒有的。有人至死依舊致力其中,這沒什麼不妥。對我而言,我要成為孩子的示範,因此無法那樣。
音樂在過去十年間如何影響了您的人生?
要談及這個問題首先需要瞭解我的觀點。我十分瞭解人生的各個階段應該致力於什麼,每個人都應有自己的處事方式,建立自己的體系,同時也是人人應當遵循的規則,如果身邊的人都在從你身上榨取利益,那麼你就不可能賺大頭——即便你很出名,也無法享受相應的生活檔次。這就是音樂行業——它讓你誤以為自己很富裕,而所有人都在從你身上搶錢。回到簽約的第一天來看,當時所有人都在灌輸你隸屬於某人或是某公司是一種榮幸(笑),我很欣慰地發現當今有很多人意識到單獨入門也是可以的。你可以一場秀賺得 $40,000 到 $50,000 美金而不必上電臺忙活。如果你不想妥協,那麼你必須比別人更加努力才行。這就是我在過去十年所做的,我不想妥協,也不願在生活品質上打折,我想為兒子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您會向當下踏入音樂行業的年輕人提出什麼建議?
除非你有天縱之才,否則不要輕易涉足。如果你不是,沒關係,你可以混混音、寫寫歌——不過沒人會買。
但那些與廠牌簽約的人又該如何去做呢?
廠牌很酷嗎?為過時的事物寫歌很有趣?你懂我的意思嗎?音樂行業裏的每個人都爛透了,你得到了一份工作,你的上司告訴你該怎麼做,你讓聽眾妥協於當下的流行,然後有人就可以數大把的鈔票,業界就是這麼爛到骨子裏。